每个月都需要做产检吗?
孕检就是孕期检查的简称,整个孕期要做12次左右。 前三个月每两周一次; 孕中期(四、五个月)每周一次; 孕晚期(六、七月)每隔一周一次。 最后一个月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增加产检的次数。 有些检查在孕早期做过,但是到了孕中晚期可能结果不够准确了,需要再复查一些项目。所以每次检查都有一定的必要性。
每次做孕检应该带齐证件以及既往的检查报告。比如以往的B超检查结果,可以帮助医生评估胎儿的大小和发育情况。过去的血清学检查结果可以提供给医生作为妊娠相关疾病筛查的依据等等。 如果以前做过唐筛或者无创DNA检测,那么这次孕期检查的项目会有所不同,不需要再做相同的检查。但所有的结果都要提供以前的报告单供医生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孕妇是过敏体质或者有食物药物中毒史,还曾经反复患感冒或生过猩红热等传染性疾病,最好能够带上以往的治疗资料和用药记录,这些都是医生评估孕妇身体状况的重要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