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才能做b超?
一般在孕5周后可看到孕囊,孕6周时可见卵黄囊,孕7周左右可见胚胎芽及心血管搏动。 一般建议孕妇在停经40天至50天左右做第一次B超检查,主要是确定是否宫内妊娠、妊娠部位(宫腔)是否存在异常以及胎儿发育情况。 如果时间太短做B超检查时可能看不到胎芽和原胎心搏动而判断为异位妊娠;如果时间太长,有可能发生流产或生化妊娠而错过最佳检查时间。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按计划受孕,如果月经推迟,应该尽早接受B超检查以明确是否怀孕、是否宫内妊娠,以及在孕早期通过观察是否有胎心、胎芽来了解胚胎发育情况。 在初次B超检查后,孕中期(14~20周)应进行第二次B超检查,以评估胎儿生长情况、排除畸形等。此时可以通过测量头径、脑中线、腹围、股骨长度等预测胎儿体重,观察胸、腹腔器官有无异常征象。 在孕晚期(36周后),胎儿的生长速度会明显加快,这时需要通过B超来核实预产期、评估羊水量、发现胎儿畸形并进一步确定分娩方式。
由于中孕期及晚孕期各器官的发育成熟度及形态结构的变化是通过多次超声检测才能够完成的,整个孕期中除了首次B超检查外,其余每次检查均应监测胎头双顶间径、头围、腹围、股骨长度等关键数值,从而全面、准确地反映胎儿在子宫内的生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