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是哪几个月?
扈晗最佳答案 气象上对于汛期的划分,是按照降雨出现的日数划分的,通常把6月1日—9月30日的雨日称为汛期(简称“汛季”);将10月1日到次年5月31日的雨日称为非汛期(简称“非汛季”或“后汛期”、“枯水期”)。 由于我国气候分布具有季风性,冬季偏冷,夏季普遍高温多湿,所以,实际上我国的汛期与非汛期也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在我国北方地区,6月到8月的降雨往往少于年总量的60%,而华南地区则高于年总量70%以上。也就是说,对北方来说,6到8月是旱季而不是雨季,而对南方来说,则是雨季而不是旱季。当然这不是绝对的状态,而是一个总体上的时间比例区分。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标准适用于一般情况,如果遭遇异常天气,则上述时间会出现明显变化。
以台风为例,在正常年份,它通常是在7月份中后期登陆我国,而此时正处于梅雨季节的中后期,所以,在历史上往往是先下雨再刮台风,而在一些特殊的年份,也会发生连续暴雨后接台风的情况,这时候造成的洪水灾害是很严重的。
长江中下游的梅雨季节一般在6月上旬到中旬开始,7月上旬末到中旬初雨带北移,历时约一个月左右。松花江地区通常在7月初,8月末止,历时约一个半月左右。珠江流域一般在4月中旬到4月末或5月初开始进入汛期,10月上旬到中旬,历时长达半年左右。黄河中游的泾渭洛河、三门峡库区支流一般在6月下旬开始进入汛期,9月中旬结束。其它支流要晚些,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每年一般4月1日开始做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9月30日基本结束。北方汛期短,所以北方地区一般在6月15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所以一般我们把4月1日(6月15日)到9月30日作为一个水文年的汛期,是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关键时期。根据水旱灾害发生发展规律,针对当前我国洪水干旱特点和我国江河防洪体系现状,考虑经济社会能够承受的程度,在现有工程条件下,为了保证江河湖泊基本安全度汛,又便于集中力量抓住主要矛盾,做到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部门一般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抓好责任制的落实。防汛抗旱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这是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特点和几十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总结,符合我国国情、水情。抓好责任制落实,就是要求将防汛抗旱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在建工程,通过签订防汛责任书,明确其防汛安全的责任,把防汛抗旱工作纳入法制和社会管理的轨道之中,使人人肩上有担子,确保防汛抗旱工作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做到万无一失。
二是加强培训和演练。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如举办领导决策抗洪指挥及防汛抗旱调度培训班、防汛抢险技术培训班及水情测报技术人员培训班,提高防汛抗旱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和依法防汛抗旱的政策水平。通过军民联防、军民演练以及军民共建等多种形式的抗洪抢险实战演练活动,锻炼抢险队伍,总结抗洪抢险经验技巧,提高抢险技术水平和实战能力,以确保大汛来时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战斗。
三是认真做好汛前检查和清违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防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的不利问题和隐患。近年来的洪水灾害表明,导致工程出险和酿成洪涝灾害的原因中,有些是由于人们不合理地利用、开发和破坏水环境,使水工程防洪能力严重降低造成的。如在行洪河道(包括水库库区)内围垦种植,在行洪河道内建违章设施,在海堤管理范围内挖塘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水工程的防洪能力,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挤占了河道、湖泊、水库的调蓄库容。如1998年长江洪水过后调查,长江干流中游河段,因洲滩内围垦,实际行洪宽度比原行洪宽度减少了20~40%,有的达48%,大大降低了河道的过流能力;有的支流围垦河滩,干流的洪水位相应提高2~4米。因此,必须做好汛前检查和清违工作,对可能出险的工程必须加固处理,对河道中阻水障碍必须采取清除,以确保度汛安全。
四是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防风预案方案。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新出现的问题、矛盾,每年对原有的各类防汛抗旱防风预案方案加以修改完善,特别是要制定各种险情的抢险预案和人员安全转移方案,以确保一旦险情出现或干旱发生,能临阵不乱,从容应对,迅速出击,有效处置,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是抓好工程调度运用和险工弱段的防守。在防汛抗旱防风工作中,防洪、抗旱、挡潮、蓄水、泄水、排水等工程设施的调度运用,是防汛抗旱防风的重要决策措施,不仅关系到防汛抗旱减灾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牵涉面较广,而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此,要做好确保水工程安全特别是有闸坝等骨干控制工程的度汛安全和确保可能出险的险工弱段的重点部位的防守工作。
六是做好水雨情信息的测报、传递工作。全面搞好测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