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有假吗?
国际儿童节(又名儿童节)是保障儿童权利的第一个 World 性节日,1949 年设立,每年 6 月 1 日举行。而我国的法定节日中虽然没有这个节日,但不少公司都会适当给员工放半天至一天假期,让小朋友们开心一下。 那么,关于「儿童节」的法律有哪些?我们一起了解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传统节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 元旦休息一天 · 春节放假三天 · 清明节放假一天 · 劳动节休假一天 · 端午节放假一天 · 中秋节放假一天
· 国庆节休假七天 第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享受探亲假:
1. 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探亲条件(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
2. 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证实符合探亲条件的单身职工)。 在规定的探亲时间范围内,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带薪待遇。
《关于做好〈全国年节及传统节日放假办法〉执行工作的通知》 除了以上规定之外,一些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制定了本地的实施细则。如果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了职工享有寒暑假,且在寒暑假期间足额发放工资的,职工在寒暑假期间可依法休假,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了这些法律条款,有些单位仍然可能以“经营困难”“经费落实不下来”等理由拒绝给予员工带薪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