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怎么办医保?
一、在2009年3月1日(含)后出生且其父母双方都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父母一方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另一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免缴住院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二、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应在其出生后90日内到母亲或父亲户籍所在地医保处办理参保手续,并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2009年3月1日(含)后出生的新生儿,2009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2010年度参保和缴费手续的,应缴纳2010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2010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