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孩子叫儿童?
在心理学上,儿童的概念要比青少年更为宽泛一些。它既包括未成年人,也包括处于青春期(通常在12-18岁之间)的年轻人。 由于每个国家的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对“儿童”的定义也会有差异。在美国,法律意义上的儿童是指任何不到18岁的人;在日本,法律规定7岁以下的儿童称为儿童,而7岁以上则被称为青少年;在我国古代,一般把13周岁以下的男童女童都统称为儿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人类文明的进步,现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儿童的定义已经扩大到14周岁以上。 尽管对“儿童”这一概念的界定因国家和种族而异,但它仍然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无论在任何文化中,“儿童”都指未成熟、不能独立、需要他人照顾的一群人。 在这些特征中,年龄显然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我们往往用“年龄”来区分儿童与成人(或年轻人)。不过,除了年龄之外,我们还将使用其他社会心理特征(如性别、种族、教育水平和经济地位等)来进一步定义“谁才是我们的孩子”。虽然“儿童”通常指的是年龄较小的个体,但我们绝不能简单地认为“年龄小=儿童”!因为在很多社会中,处于同样年龄的男孩和女孩并不是同一群人。
比如,在中国封建社会,由于传统观念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难以损害”,因此女性在15岁以前都要蓄留长发,而男性则可以理短发甚至剃光头;到了现代,尽管女性的美发期延长了,但女性依然有着明显区别于男性的外貌和体态特征——“童颜”“娇羞”“怯懦”“腼腆”……这些都是人们用来形容年轻小女孩的词汇,而在描述年轻的男性时却很难用到这些词。所以,年龄并不能完全决定“谁是儿童谁是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