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月怎么打掉?
1. 孕4个月(第16~28周末),胎儿长大不少,身长约35厘米左右,体重约90克,体形很像成人的样子了;外生殖器基本发育完全,胎动更加活跃;皮肤薄而透明,皮下脂肪和肌肉逐渐增加,但皮肤仍很柔软且富有弹性,头发长至约4厘米,能分辨出眼、耳、口、鼻以及四肢;此时胎儿已具备呼吸功能,但还没有吸吮能力,如果这时娩出胎儿,需放在温箱内保持体温并给予人工喂养才能成活。
2. 此时可以采用终止妊娠的办法有三种方式:
1) 药物流产:在停经49天内进行,缺点是失败率较高,出血时间长需要清宫的几率也比较高。 2) 无痛人流术或普通人流手术:停经70天以内都可以做,优点是可以一次性解决,术后注意抗感染即可,创伤较小。
3) 中期的引产术:由于妊娠月份较大,风险也较大,如宫腔粘连,宫颈糜烂等并发症的出现几率相对会较高一些。
4)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一种方法对人体都是有一定的伤害的,有可能导致继发性不孕症的发生的机率也会相应提高些,因此应慎重选择。
1. 如果没有医学指征(比如因为染色体异常、遗传疾病等原因需要进行引产的)不建议做中期引产术。
2. 虽然对于4个月的宝宝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生命体征,但是还是建议能够留下来,毕竟是一条生命呀。
3. 现在医疗技术越来越先进了,可以选择相对创伤小一些的终止妊娠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