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几个月算引产?
一般妊娠12周后称为引产. 妊娠12周后,由于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的过程称之为引产.引产的时机和方式应根据终止妊娠的理由,孕周,孕妇身体状况综合考虑.如早期宫内死亡胎死腹中,可考虑行引产术,一旦胎儿死亡时间过久易发生变质腐败感染,引产时应注意预防感染的发生;中期妊娠引产如果是因为患妊娠器质性病变需终止妊娠者可行羊膜腔穿刺作药物引产.因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影响孕妇生命或有严重并发症需作引产者应尽量争取在妊娠16~24周内进行手术.此期胎儿较大不易娩出;晚期妊娠时若因胎儿畸形,智力障碍,需要引产者应在妊娠28~35周内进行引产为宜. 在临床上多采用前列腺素E制剂,米索前列醇引产及利凡诺溶液羊膜腔注射引产.前者对胎盘功能无影响,但可引起宫颈扩张乏力甚至宫颈扩张不全;后者可导致部分孕妇胎盘功能下降因此临床工作者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引产方式.
引产过程可能会引起大出血,子宫破裂等并发症.因此在实施引产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好必要的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引产后要注意休息,保持外阴清洁避免过早同房以防生殖系统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