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三个月孕吐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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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必须纠正! 早孕反应是一种生理现象,但过强的反应必须是病理性症状。在怀孕最初3个月(1~3月),约有半数孕妇可出现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等早孕反应;这些症状多属妊娠剧吐的范畴,且多与精神因素有关。这些不良反应往往导致孕妇进食少、营养不足、抵抗力下降,若处理不及时,会危及母儿健康。

目前,对妊娠剧吐的临床治疗以对症支持为主。对于频繁呕吐不能进食者,给予静脉输液,供给充足的营养和水分;对有代谢紊乱的患者,进行相应矫正和治疗,如电解质紊乱应予以纠正;对严重脱水者,及时补充液体及电解质;纠正酸中毒;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大多数孕妇经适当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体力和免疫功能逐渐恢复;部分患者病情较重,需住院治疗。 然而,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孕期保健知识的普及,孕妇营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原有妊娠剧吐相关诊断标准已不适合目前实际情况,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制定新的标准来指导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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