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3个月必须检查吗?
谢邀。 一般情况下,怀孕12周后,即三个月左右需要到医院建卡进行第一次检查(也有个别医院要求5周左右);此后,孕中期(13-28周)、孕晚期(29-40周)需分别进行两次产检。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医生也会酌情增加产检次数,比如孕期出现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持续存在,或妊娠剧吐需要在产科门诊进行就诊;如果妊娠早期发现有腹痛或有出血等症状,也需要随时就诊进行检查以了解胚胎的发育情况。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孕妇实际情况而定。
然而并非每次产检都有必要做一系列检查项目,在特定时间段有一些常规的检查项目即可。例如: 在12周后,医生会询问以往的健康状况及既往所患疾病的情况并做出全面的体格检查。
由于孕期不同阶段胎儿对营养的需求有所不同,因此在产检过程中还会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给予科学合理的建议,帮助孕妇合理补充营养。同时,医生还会给予有关孕期心理指导及其他注意事项。
总之,在整个孕期,孕妇需要根据医嘱定时定点地进行相关检查,以确保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