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个月产检查什么?
孕期一共要接受10余次产前检查,孕早期和孕晚期各2次,每次都是抽血化验与既往病史了解;中孕期(孕20-36周)每2周1次,每次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心,查尿常规,做孕中期筛查(包括唐筛或者无创DNA检测),复查空腹血糖,中孕期后加做心脏彩超;孕36周后每周1次,监测胎心、胎儿宫内状况,观察有无分娩先兆,必要时行超声检查判断颅脑结构是否存在缺陷可能。 整个孕期除了常规的监测项目外,还要根据孕妇和胎儿的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
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或甲亢的患者,在孕期需要更加密切的监测和处理,以保证母婴安全。 对于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轻度先兆子痫、中度先兆子痫等)的高危孕妇,除定期产检外,需增加血压、心电图等的监测次数及项目,注意有无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以及视物模糊等现象,以便及时给予处理。
另外,如果母体存在妊娠相关并发症,比如产后出血、羊水栓塞等情况时,由于胎盘早剥、急性脂肪肝是引起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也需要通过B超及时了解羊水量、胎盘位置情况,评估胎儿宫内状况。 对有剖宫产史的二次妊娠妈妈,建议在孕中期行盆腔检查了解子宫切口愈合情况,排除晚期流产、早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