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必须上幼儿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幼儿教育是国家学制教育的第一阶段,是对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教育,它既是我国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接受幼儿教育,即学龄前的教育是2至6周岁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国家对幼儿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需要幼儿园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实施保育和教育,同时也需要幼儿的监护人与幼儿园相互配合。如果家长对幼儿园的教师、教学、保育内容等有不同选择,可以自主选择其他幼儿园。